通知公告
關于2020-2021學年第一學期“創新創業、社會實踐、藝術實踐”積分轉學分的通知
各學院:
2020-2021學年第一學期“創新創業、社會實踐、藝術實踐”積分(以下簡稱實踐積分)申報認定工作已結束,實踐積分轉學分工作于第18周-20周(2021年1月5日-1月20日)進行。請各學院按照《北京理工大學“創新創業、社會實踐、藝術實踐”積分管理辦法(試行)》做好學生實踐積分轉學分工作?,F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范圍
2021屆本科畢業生
二、工作程序
1. 具體日程安排見附件2 。
2. 依據《北京理工大學“創新創業、社會實踐、藝術實踐”積分管理辦法(試行)》,經認定的實踐積分可用于沖抵以下學分:
(1)根據實踐內容經申請沖抵“實踐訓練通識課”中科技實踐、文化實踐或藝術實踐相應模塊的學分。
(2)可以根據學院制定的規則沖抵專業選修課學分或學院認定的其他學分;被沖抵的課程成績認定方法,由學生所在學院制定。
根據沖抵規則所獲成績與相應的學分數記入學生成績總表對應課程成績。具體網上申報步驟請查閱《北京理工大學實踐積分綜合教務系統操作手冊》(附件3)。
3.各學院對學生實踐積分轉學分申請進行審核通過后,學生在教務系統下載打印《北京理工大學實踐積分轉換申請表》簽字后交至學院留存備案。學院審核工作結束后對本學院學生的實踐積分轉學分情況進行公示,公示結束后,各學院將本次實踐積分轉換結果報教務部實踐教學室備案。
三、工作要求
1.請各學院根據《北京理工大學“創新創業、社會實踐、藝術實踐”積分管理辦法(試行)》制訂實踐積分轉學分細則并公示,面向學生做好實踐積分轉換的宣傳、咨詢和審核工作。請各學院于2021年1月11日前將公示后的實踐積分轉學分細則電子版發至郵箱renhp@bit.edu.cn。
2. 學生可于1月12日-1月18日登陸教務系統填報實踐積分轉學分申請。各學院認真審核學生的每一項申請轉換內容,核對學生的實踐積分類別與申請轉學分課程是否相符。
3. 請各學院于2021年1月20日前將《北京理工大學“創新創業、社會實踐、藝術實踐”積分轉學分情況匯總表》(附件4)紙質版(需簽字蓋章)報送教務部實踐教學室(中心教學樓133室),電子版發送至renhp@bit.edu.cn。
四、聯系方式
聯 系 人:任老師
聯系電話:68918198
附件:
1.《北京理工大學“創新創業、社會實踐、藝術實踐”積分管理辦法(試行)》
2. 北京理工大學“創新創業、社會實踐、藝術實踐”實踐積分轉學分工作流程
3. 北京理工大學實踐積分綜合教務系統操作手冊
4. 北京理工大學“創新創業、社會實踐、藝術實踐”積分轉學分情況匯總表
教務部
2021年1月5日
捕鱼之海底捞